耗時兩個多月,歷經幾多波折的入台簽證,終於在四月底收到。之後的兩個星期,付了回台的隔離旅館訂金,租屋處訂金,也找到了給承晞上的夏令營,讓她在台灣還是可以跟小朋友玩,練習中文。也訂了隔離後,搬進租屋處前的短租Airbnb。因為疫情,回台灣有許多之前沒有的開支,我們都不敢去細算到底這趟會花多少錢,更不用說我是得請假不支薪回去。然而在此同時,得知爺爺也被診斷出癌症。剛接受癌症手術的父親得身兼患者和照顧者的角色。這些都讓回台灣這一趟更加必要。其實我提出要請假兩個月的要求,是抱著被炒魷魚就算了的決心。因為這種派遣工作如果要請這麼久,公司乾脆就叫你不用回來了。不過在我提出之前,突然想起也許我的狀況符合Family Medical Leave Act的狀況。所有請過產假的人,可能知道這東西,但我當年就是笨,居然不知道向政府和工作的學校申請,而是前年生病手術才發現這項保護,可以讓我請病假或是為照顧家人請病假而保障自己不被公司開除。
不過當我跟公司提出要求,也要準備申請時,短短幾天之內,台灣就爆發之前從未有的確診病例。看著台灣的CDC報告,三天就到達三位數字,雙北進入暫為兩週長的三級警戒,其他城市也都準備進入。心中想著台灣一定要撐過這兩週啊~雖然回去主要是看家人(--爸爸生病,阿公阿嬤也近百歲了,我也沒有那麼多下次可以見到他們), 但是也是想要讓關了一年關到生病的小孩體驗一下自由的空氣,回味她記憶中來台灣的快樂片段,像是每天買草莓三明治當早餐,跟爸爸逛7-11這種平凡但美國沒有的體驗。
沒想到就在昨天,看到網路傳來,台灣的疾管署禁止沒有居留證的外國國籍人士入境的消息。而所有居留簽證辦理也暫停。這代表我們將無法成行,而千辛萬苦幫承晞跟Nick拿到的探親簽證是沒有用的,而且7/22之前沒入境,就報廢了。(還我$320美元!!)
我也還不敢跟承晞提這件事,怕她承受不了打擊。這一年有太多她失去的東西都是以「疫情」為名,要在名單上再加一筆「無法去台灣」實在殘酷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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